今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大队中心工作,坚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纪意识、树立优良作风,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推动大队各项工作有序发展。现将大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大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大队长朱兆持为组长,副队长谢峥兴、副书记王姣为副组长的大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大队长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与大队其它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大队支部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支部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支部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对婚丧喜庆宴请活动提前进行登记审批,年内未发现违规举办婚丧喜庆活动的行为。
四是坚持落实大队长第一责任。1.及时研究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到传达贯彻不过夜,对上级相关文件及时批阅,落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管理,在党员会、干部工作例会等做到逢会必讲,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2.督促责任落实。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2次,对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3.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积极组织大队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关于落实对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等,同时观看了《贪与悔》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
(二)、坚持思想建党,抓好理论武装
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大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效率。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组织大队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论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理论,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中央有关作风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规定;同时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在大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织密制度笼子,严肃执纪问责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重规矩、守规范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严查“吃拿卡要”、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违纪风险行为,树立法治意识。二是抓好制度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作风,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源头治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尤其是对请休假制度、外出登记制度、工作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整治工作为抓手,严明工作纪律。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是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加强。主要是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等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不够深入、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不够长远。二是管党治党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大队工作繁忙,有时候会将重心偏向业务工作,单纯的认为劳动监察的天职就是监察,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力度还不够。
(二)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法较为单一,具体研究、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强,存在对主体责任清单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抓责任落实不够细致的问题。二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和管理还不够严格,导致大队支部的创新活动和亮点措施较少。
(三)监督执纪不够到位。
抓制度执行和纪律作风的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干部无视制度、不守规矩,把严肃纪律当耳边风,经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大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劳动监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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