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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种植产业发展须知

时间:2024-11-13 15:50:21
黑木耳种植产业发展须知[本文共1060字]

黑木耳种植产业发展须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2023年全区黑木耳等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特将其中几点要点印发给大家:

1、实行乡镇(街道)牵头抓总负责管理模式,由乡镇统一询价组织购买菌棒、水管、喷灌龙头、晾晒架和落实种植地点。以乡镇为单位,择优选择1家菌棒供应公司签订购买协议,辖区村委会不得自行购买菌棒。要将菌棒供应商在生产周期内派出1名以上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四次以上作为协议重要条款。结合当地的水土、气候等自然环境,由乡镇选定交通便利、地势平坦、水资源丰富、劳动力较多的区域为菌棒种植区,因地制宜推进集中连片50亩以上种植,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规模效益。

2.强化承包经营权流转。乡镇要指导、督促村委会实行靠大联强、保底包干的经营管理方式,不断提升产业经济效益。要依法、合规、有序推进村委会黑木耳等食用菌产业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择优选择与责任心强、种植技术好的经济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包干种植协议。支持鼓励村“两委”干部参与承包经营权的竞争,在参与竞争人数较多的情况下要采取竞标的形式确定承包人。要强化产业收益兜底保障,在承包协议中明确村委会提取不低于总投入成本的4.5%作为村委会收益。要明确协议双方权责,村委会负责购买菌棒、喷洒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前期投入,承包人负责日常管理、采摘、销售等工作,承包人可以对种植地选址、水管等配套设施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强化产业配套设施保障。要加大产业发展配套设施保障,

根据产业规模,每亩配备1200元晾晒设施,每200亩左右配备烘干房一套或100立方冷库一个,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资金。乡镇统一购买烘干、冷藏、晾晒等设施设备,相关设施设备纳入村集体资产管护范围并收取合理费用。

4.强化时间节点任务。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委会在6月20日前选定承包责任主体,在7月5日前确定菌棒供应商和购买菌棒数量,7月30日前落实种植地点,10月15日前完成菌棒下地后交付给承包人管理。次年6月1日前,承包人将村委会前期投入总成本、4.5%的固定收益支付给村委会。

5.强化保障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强化产业联农带农益农效益,结合黑木耳等食用菌产业用工需求较大的特点,积极促进保障脱贫户、监测户就近务工就业。把优先聘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为日常管护人员、采摘人员作为包干种植协议条款,且脱贫户、监测户的务工人数不得少于总务工人数的30%。工资薪酬标准、支付时间和形式由承包人与脱贫户、监测户协商约定,并确保不出现拖欠现象。

6.强化产业有序发展。乡镇要结合2022年辖区村委会黑木耳等食用菌产业发展规模,有序稳步扩大产业种植规模,年增长幅度不得突破20%。对落实包干种植的村委会继续享受产业奖补政策,产业奖补资金落实到村委会;对未落实包干种植的村不再给与产业奖补政策。对发展黑木耳等食用菌产业的脱贫户、监测户、龙头企业继续按照《青原区推动黑木耳等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吉青农组字〔2021〕1号)文件精神落实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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