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修改后空白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甲方:贵州睿龙风景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优质、快速、安全、顺利的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贵州省丹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东湖公园园林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省丹寨县
3、工程内容:毛石档土墙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 每立方米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含挖基础50公分深,机构费甲方负责,人工费由班组负责费用。
第二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同意的时间为准,该工程竣工有效工期为 40天;工期自 2014年8月11日 至 2014年9月20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工期延误
1、 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按时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前提下乙方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申请的,工期不顺延。
2、 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应提前12小时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 1
损失。
第四条:甲方工作
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各施工班组的工人生活问题;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问题;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尽量避免耽误施工进度。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完成后及时清场,保证材料堆码整齐,材料及时到位。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有任何借口或条件与甲方、业主、监理发生任何争执和纠纷。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业主及监理提出的对工程质量方面、施工进度及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管理。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作业等造成的工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任何争吵、打架、斗殴等事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均不得赤膊上班,更不允许穿拖鞋及饮酒上班,必须着装整齐文明施工。
6、以上诸条,乙方如有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以下,100元以上罚款。(此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7、劳动保证金,人身意外伤害,社会保险金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去政府部门或业主方闹事,如有此情况发生,每次罚款10万元,(甲方有权从班组工程款中无条件直接扣除)。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要求,甲方要求
乙方所承担的每个分项工程均达到优质工程的标准。
第七条:付款方式
1、乙方自行垫付人工工资费用,直至业主方付给甲方工程款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比例给予支付。
2、余下的尾款在工程完工后,经甲方、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业主方支付尾款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95%尾款。
第八条:工程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乙方在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必须保修一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误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得有任何的过激行为。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请妥善保管,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园林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
2、种植区内种植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3、种植土整平、施基肥和耕翻,绿化植物的采购及种植、修剪整形,管理养护,绿化施工和绿化养护期内的保养管理。
4、种植土复土前、后现场杂物的清理。
5、给排水工程,包括给水管网接驳至各绿化点,相关管沟开挖、管线铺设、水表(阀门)井修建,给水配件安装调试等。
6、园建工程,包括管沟开挖、场地的铺装、保修等。
7、照明工程,包括管沟开挖、管线铺设和电气系统安装调试等。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试运行阶段时间为10天。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给排水、照明、园建保修时间为1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6个月)。
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但顺延的工期不得超过甲方交楼日期。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1.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为¥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完成总工程量(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的50%后,经双方核实所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并签字盖章后,十五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我公司预算部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支付至总价的95%。
3保修期满后(以最长保修期为准)七天内一次性付清余下5%工程款。(园建、照明、给排水部分保修期为一年,绿化部分保养为六个月)。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此处隐藏8690个字……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2) 提供施工场地所需的水源、土源。
(3) 提供本合同规定范围内详细的施工图纸。
(4)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5) 发包人有权变更苗木的种类及数量。
(6) 发包人有权将不合格的苗木清退出场。
(7) 承包方违约或不能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发包人有权将其清退。
(8)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3.2承包人工作
3.2.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2) 承担施工整个过程中的各种安全保护工作。
(3) 自行解决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实需要变更,必须有发包人承认的书面文字资料等依据。
(5) 负责水源到现场的管道及养护期的补苗,负责施工用电的费用。
(6) 负责施工进场后至正式竣工交付发包人之前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园林绿化相关的所有工程的保护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
(7)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要求确保绿化工程优良。
所有绿化种植材料成活率达到100%,长势良好,符合规范《cjj/t82-99》的验收要求,等级“优良”。另外,要求苗木树型丰满紧凑,不偏型,无断头,无病虫害,无药害,无机械损伤,初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五、安全施工
5.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和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6.1元, 元。以实际种植数量结算(附数量清单及含税单价)。
6.1.1石龙山山体的部分绿化工程:
金额约(小写):元 (大写)约:元(人民币)综合单价包含:此费用包含所需苗木成本费,包含取石龙山下西侧表层土并加入肥料配置种植土和运至各个种植穴内、定点放线、苗木运输与修剪、苗木栽植、浇水、缺陷养护、补植的所有费用,以及支架等辅料支撑、养护期养护管理等所有费用。
6.1.2石龙山接待楼前院、后院的园林绿化:
金额约(小写):元 (大写)约:元(人民币)综合单价包含:此费用包含所需苗木成本费,包含微地形堆制、绿地深翻,撒肥料、场地平整、定点放线、挖种植穴、苗木运输与修剪、苗木栽植、浇水、草坪建植、缺陷养护、养护期养护等所有费用。
6.1.3甲方提供苗源部分:
金额约(小写):元 (大写)约:元(人民币)综合单价包含:望都苗圃起苗、运输至施工现场、清理平整场地、定点放线、绿地深翻,撒肥料、挖种植穴、苗木栽植、浇水、缺陷养护、养护期养护等所有费用。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2工程款支付:
6.2.1工程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向承包人支付完成工程量的40%工程进度款。
6.2.2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向承包人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30%工程进度款。
6.2.3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工程结算总价的30%工程款。
6.2.4 本工程1年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的养护期质保金。
七、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
7.1竣工验收
7.1.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组织验收。
7.1.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养护管理期正式开始。
7.2竣工结算
7.2.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7.2.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7.2.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八、养护期质量保修
8.1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养护管理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2质量保修责任
8.2.1 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管理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8.2.2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及时按原品种、原规格进行补植更换。
九、违约与争议
9.1违约责任
9.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工程每延期一天,罚扣工程款2014元。
9.1.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应无条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使工程达到质量要求。
9.2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定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10.1合同解除
10.1.1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0.1.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发包人要求工程停止,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0.1.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0.2合同生效及终止
10.2.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2.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10.3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